據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(記者 施雨岑)近日,一份所謂的《教育部關於藝術方面的新政》在微信和網絡上流傳,引發社會關註。2日,教育部在其官方微博——“微言教育”上闢謠,明確各類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等級不得作為學生獎勵或升學的依據。
  教育部表示,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政策,各類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等級不能作為學生獎勵或升學的依據。因此,網傳消息中所稱的“音樂、舞蹈、美術藝術水平考試將正式納入小升初、初中升學考試成績,各占50分,15分由任課老師自評,參加三獨比賽(獨唱、獨奏、獨舞)獲得一等獎的加5分,另外30分為中外音樂簡史理論考試”等,均不屬實。
  (原標題:藝術水平考級不作升學依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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